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盐田区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7

关于成立盐田区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深盐办[2012]38号)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驻盐各单位,区法院,检察院

为大力加强我区司法改革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现代司法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的队伍管理体制和司法工作机制,区委决定,成立区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高小波(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刘卫翔(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邱浩航(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卢成燕(区法院院长)

  员:吴湘川(区委〈府〉办副主任)

  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肖文红(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健(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

莫熙玲(区财政局局长)

刘瑶城(区人力局局长)

厉(区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区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法院,办公室主任由区法院政治处主任谢伟东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法院抽调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相关法规: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